天津医科大学法律顾问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2578


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依法治校,健全学校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拟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法律顾问一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纪律意识;

(三)天津医科大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具有律师执业证或法学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办理案件的实践经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

(一)参与学校宏观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学校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应学校委托起草或协助起草、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查并规范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协助对学校的各类事项合同、项目和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学校授权,参与重大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和协调;

(四)受学校委托,代理学校参与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五)对学校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对学校涉及的劳动保障及学生权益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七)对学校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信访纠纷、仲裁等其他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及应急方案;

(八)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九)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聘任期限:

法律顾问聘期三年,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符合应聘条件的可续聘。

五、应聘程序:

(一)学校发布招聘启事;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

(三)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专家组面试,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书。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可附实践办案案例)、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为2023424-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交至人事处(行政楼308

(四)联系人:郭长兴;联系电话:83336738

特此公告,欢迎应聘。

 

附件:报名表

 

天津医科大学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