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2539

各大学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推进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专科建设,激发大学医院管理者及相关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创新专项研究,现就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有志从事管理研究的大学医院工作人员;

    2.申请人与课题组成员须具备实施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科室应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3.申请人存在超期在研课题,不得申报;

    4.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其他管理研究立项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

5.项目申请人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三、成果形式、完成时限与结题标准

1.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 “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请至少明确一种成果形式,否则无效)。“研究报告”须附带阶段性成果的“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结项(若以“研究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填写顺序应为“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但“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不可以替代“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周期为1。研究成果应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的论文等成果须标注“天津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号”

3.研究成果要确保各项指标的真实性,提交结题材料前要经单位统一审核盖章方可报送学校。

4. 研究成果报告要有干预、有分析、有结论、有建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报告或成果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未达标结题率一般≤10%),不予结题,处理方式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结项管理办法》([202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应仔细研读申报文件,按照《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的五大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需填写《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确定立项课题。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36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医政医管处,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邮箱:yzc@t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经费
    自筹。
    
七、项目管理

本项研究为校级专项研究课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医政医管处负责。

附件:附件1 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 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课题设计论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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