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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于199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2007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4人。至今共培养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53人,现在校生23人。
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护理学专业的高级创新性人才。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广阔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动手能力,在护理学领域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水平达CET六级以上,在听、说、读、写能力上达到能与国际同行进行学术交流的水平,达到顺利阅读英语文献资料和书写英文摘要的水平。
4.具有健康的身心。
研究方向:
1.临床护理
围手术期病人的应激与机体变化的研究,临床各专科病人的护理研究
2.连续慢性病护理
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的连续护理
3.社区护理
开发社区老年人护理工作模式和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量表
4.临终护理
培养方式:
学院督导与管理研究生学习,科研及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在修完专业规定的核心必修课程外,导师可针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向指导研究生选修其他相关课程。科研及论文工作则由导师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
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4年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学位课程:详见《天津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分制试行方案》。
2.专业课程:根据研究方向选修
护理研究、现代护理理论、护理教育学、高级护理实践、卫生服务研究、跨文化课程、计算机高级使用软件
3.外国语
必须学习和通过第一外国语(包括专业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撰写本专业文章,并且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初步具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4.实践和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学术报告、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
学分最低要求为31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