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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津党发[2007]21号)后,校党委非常重视,党委书记亲自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校党委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和各项纪律要求,认清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班子成员严于律己,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校党委利用暑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组织正处级干部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党委书记宣讲《若干规定》中各项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强调要把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与贯彻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相结合,使之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的重要内容,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校纪委为贯彻落实《若干规定》,9月初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1、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观念,做到廉洁从政。2、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从业行为。3、要把学习市委制定的《若干规定》同深入学习贯彻《天津医科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关于加强处级干部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大学医院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重点放在抓落实环节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保证权力正确运行。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加强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做到自警自律,做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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