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大学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医院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5)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人才引进、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1)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2)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奖惩事项;
 (13)党委(总支)和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5)基础设施等办医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16)院办产业的开发和产权的变更;
 (17)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
问题。
2、重要干部任免
 (1)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全国、市、区人大、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
 (4)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干部任免问题。
3、重大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办医)以及对外投资项目;
 (3)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问题。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一次性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资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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