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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章 使 用 程 序 |
| 一、经校长、副校长签发,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签发原件加盖校印。 |
| 二、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结业证、进修证、退休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务聘书、职称聘书各种申报材料等需盖钢印或校印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并填写使用校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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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合同书、协议书、免税单、政府采购单等,凭主管校长或领导委托的处级以上负责人签字,方可加盖校印,并填写校印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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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凡需由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学历证书等证件者,需经学校主管部门签字后,加盖校印并填写校印使用登记表。 |
| 五、下属各单位上报文件均须经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处级以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加盖校印;凡零星使用校印者(如便函等)亦须经处级以上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校印,并填写校印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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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校长工作用章(私人章)的使用:使用校长工作用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或本人授权后方可使用。 |
| 会议的组织、申报及会议室使用程序 |
| 一、 校长办公室负责承办的主要会议有校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有关的全校性会议及领导委托承办的其它各类 会议。 |
| 二、 全校一周会议安排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并将活动安排表在校园办公网上发出。 |
| 三、 由校办承办的各类会议校长办公室人员须跟踪记录。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清点到会人数,做好会议记录。专题会议,需整理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签字,会后三日内印发,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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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各单位如使用会议中心的大、中、小报告厅、多功能厅、贵宾室、行政楼会议室,需先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填写申报表,由会议中心负责安排、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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