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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津医大〔2007〕13号
各学院、系、部、所、馆、中心,各大学医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节能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津政发〔2007〕32号)。
  节能降耗直接关系到节约型学校的建设,是我校“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节能工作,以确保收到实效。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