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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医科大学党委介绍信和加盖党委印章的规定
1、凡因公外出,需开具学校党委介绍信的,应持本单位(部门)开具的专用介绍信,到学校党委办公室换取学校党委介绍信。
2、严禁开具空白学校党委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要时,必须经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领取(要进行详细的登记),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要交回学校党委办公室。
3、凡因公需加盖学校党委印章的事项,由用印单位(部门)到党委办公室领取并填报“使用党委印章审批单”,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用印后,到学校党委办公室办理加盖学校党委印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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