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党对老同志的关怀,根据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慰问和探视老同志制度,并制订开支标准,以利工作有章可循。
一、每逢重大节日,对80岁以上老同志进行家访一次,家访时局级(含享受局级待遇)以上老同志支出标准掌握在100元以下,其他同志50元以下。
二、老同志因病住院期间,将探视一次。支出标准,退休同志掌握在80元以下。
三、老同志病故,处里派员协助原单位慰问家属,并送花圈或花篮一个。
四、如遇特殊情况,将予以特殊解决,开支标准由处领导决定。
五、以上暂行规定,从 200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