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集一次,主要任务为:
1、制定校红十字会长远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2、审查上年度红十字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决定红十字会各级干部人选。
4、审查校红十字会财务工作报告。
5、决定校红十字会其它会务事项。
二、常务理事会由正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主持校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每年1-2次,其职责是:
1、向理事会推荐各级红十字会干部人选。
2、贯彻理事会决议,推动红十字会工作,指导并监督下级红十字会工作。
3、执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有重大会务活动时可先行决策后向理事会报告。
4、常务理事会会议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