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
津医大教务 [2006] 54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班导师考核的通知
  为了规范导师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导师在实施学分制过程中对学生的重要指导作用,为保证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管理与考核办法》(津医大教务[2005]58号文件)要求,定于01月15日—26日对05—06学年班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各院系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学生评价表》。
  2.组织班导师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评价表》。
  3.各院系参照班导师考核指标并结合院系具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写至《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评价表》背面(一式两份分别在院系和教务处存档),并与考核总结一并于03月15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4.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导师工作的重要依据。凡该年度未上交《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自我评价表》的导师,取消其当年导师工作的酬金,其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单位可根据院系评价等级、学生评价等级,综合考虑后给出年度评价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5.各院、系、部要加强班导师考核工作的领导,对班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比例不超过班导师总数的10%。被评为优秀班导师的教师,作为教师节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依据。教务处将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初组织经验交流会,请班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院、系、部介绍经验、交流成果。
  备注:《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学生评价表》和《天津医科大学班导师评价表》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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