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管理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的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加强教学管理,使教学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此,制定我校教学活动规范。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各院系部和应该教研室共同讨论起草,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各级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教学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在教学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明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开课顺序、授课时间、授课形式等内容。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为实现培养目标打下基础。
第三条: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根据专业和学科的发展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必须组织专家论证,报主管校长审批,各单位无权擅自修订。
第四条:对于新增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半年完成,并经专家教授论证,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五条:各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根据教学计划,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教务部门定期抽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根据继续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教学大纲的制订,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主讲教师参加。
第七条:教学大纲应对本门课程各章节的基本内容、讲授要求、学时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研室应在开课前半年拟出,经院、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教材
教材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工具,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合理选用教材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每门课程必须精选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第九条:教材的主要来源有:
1、推荐教材:由国家教委或有关部委组织全国著名的专家教授编写,向全国推荐使用的教材。
2、协编教材:由某一地区或某几所学校协作编写的教材,一般由参加编写的学校供应和使用,亦可供其它学校选用。
3、自编教材:由各校组织教师集体编写或个人编写,一般供本校使用和校际交流。
4、外文原版教材:一般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组织供应,供各学校使用。
第十条: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或基本符合教学大纲。
第十一条:选用了的教材必须认真使用。做到课堂讲授和辅导学生使用教材一致,防止教师抛开选用教材而另讲一套。
第十二条:各门课程选用何种教材,由该课程所属教研室或系决定后报教务处批准,首先选用全国推荐教材和协编,以上教材不适用时可自编教材,但要经主管院长批准。提倡自编实验和实习指导教材,由教材科统一安排。
制定校历
第十三条:根据教学要求由教务科制定出每学年的校历,对各学期教学周次、节假日、运动会、寒暑假作出统一安排,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下达教学任务
第十四条: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下达各层次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及时向各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并提出具体教学要求,认真协调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编制教学课表
第十五条: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每学期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各院、系、部教学秘书排出"教学进程计划",对应开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根据课程特点、教研室的实际情况,及向学校条件排出合理可行的课程表。制定课程表时应注意整体性及稳定性,有利于全校教学任务统筹管理及教学秩序稳定,同时应注意理论与实践课合理安排,提高教学质量及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为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表排定后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动。
调课的规定
第十七条:任何个人(教师、学生)、教研室、班级均不得擅自调课,凡私下调课。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课程表排定后相对稳定,不宜更动。一般情况由教研室内部协调解决,如特殊原因确需调课,应由教师本人申请,教研室同意,报院、系、部领导批准后,提前一周与教务科联系。
第十九条:凡经教务部门同意调课,须由下应教研室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年级办公室及学生,保证按时上课。
第二十条:教师必须认真按照课程表安排,按时上、下课。凡未履行手续,造成缺课者,必须写出书面检讨,并作为教学事故通报处理。
教学进度表
第二十一条:教学进度表是授课内容、方式、学时分配和授课教师的文字资料,由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制订。
第二十二条:教学进度表要求逐项填写,内容要具体,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院、系、部领导审核。该表要求填写三份,交院系部及教务科各1份,教研室应保留一份作为教学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院 、系、部领导与教务部门有责任检查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
备课
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第二十四条: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内容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2、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和相近课程的讲授情况,做到衔接得当,避免重复和脱节。
3、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恰当结合本学科技术的新成就和发展动态充实讲课内容并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运用外文专业词汇。
4、了解学生学习基础,遵循教学原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
5、研究设计好教学方法,备好教具。
6、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中、外文参考书,备课结束要写好教案、讲稿,并严格试讲,合格后放能开课。
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讲课质量,课堂讲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一们课程为一个讲课班安排的讲课教师不要过多,更换不要频繁,以免影响讲课内容系统性和学生听课的效果。
第二十六条:讲课要参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讲课应做到重点突出、详略结合。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等必须交代清楚,对次要内容可以简略介绍或留给学生课后自学。讲课应采取启发诱导的方式,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求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映科学技术新成就,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发展限制的智力和能力,反对满堂灌、注入式和照本宣科,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各种能力。
第二十七条:课堂讲授的具体要求:
1、必须按照课程目的和要求,对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讲解;
2、讲授内容要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概念准确,条理分明;
3、讲授应采取启发式,反对注入式,注意培养学生的智力和正确的思维方法,注意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语言要精练、生动,阐述要清楚,版书要简洁清晰,准确熟练运用教具,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加强直观教学和形象教学,增强感性认识;
5、教师必须钻研教学规律,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潜心揣摩教学方法,博采众长,积极研究教学改革,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不断授课效果。
课外作业
第二十八条:作业是检查、巩固、扩展学生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运算、思考能力的必要环节。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和布置作业。作业题目要恰当,分量和难易度要适中,可有计算题、概念题、操作题、分析病历等,并讲清要求和方法。
第三十条:批改作业要做到及时、认真、细致、严格,不要千篇一律,都采用简单?quot; "和"×"的办法,采用全部批改或部分批改,并公布标准答案,学生可以自己或互相批改,定期进行检查。
实验课
第三十一条:实验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的理解,使理论和实验密切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的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操作的训练,提高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获得科研基本功训练,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作风和思维方法。
第三十二条:教研室应指派高年资的教师和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学生的实验实习工作,要加强实验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进行实验课的改革,编写实验实习指导,研究和改进指导实验实习的方法,不断提高实验实习的水平。
第三十三条:实验实习一般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也可以在实验方法上进行指导。为研究提高实验实习质量,教研室也要适当安排少数较高年资的教师指导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实习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预作有关实验。
第三十四条:指导实验教师必须做到:
1、实验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指导提纲做好预试,并做好检查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材料、试剂、动物等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好实验方案。
2、实验教室人员要认真做好每次实验工作,并协助教师指导实验课。做好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调整和校正等项工作,制定每台仪器设备误差范围和实验数据卡片。
3、上课前组织学生认真预习,做好准备,上课时要重点讲清每项实验的目的、内容、要求、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在学生实验中给予指导,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药品、实验动物。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的独立操作为主,并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做到扼要叙述,文理通顺,书写整洁,图表齐全,结果正确,严禁抄袭他人报告。
4、在实验教学中,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获得测量、观察、计算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和写出实验报告等能力的训练,重视实验环节成绩的考核,实验课成绩应占该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辅导答疑
第三十五条:辅导答疑是与学生自学紧密结合的辅助教学环节,教师应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予以指导和帮助,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与学习效果。
第三十六条:辅导答疑以个别辅导为主,对具有共性的问题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可集体答疑,但不能成为集体补课,解答问题要做到思维敏捷、清楚,要抓住重点,解决关键问题,要善于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分析、解决问题,改进教学方法和思维方法,注意因材施教。
第三十七条:主讲教师应参加辅导答疑工作。助课教师与主讲教师要密切配合,主动听课,了解讲课内容、意图和思路,了解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协助答疑,保证质量。
毕业实习
第三十八条:非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实习、专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我校药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等专业采取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
各院、系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安排,选派讲师以上教师带教和指导,制定出考核的办法。
有关院系要认真拟好毕业论文题目的选定,落实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及论文撰写的全过程。
第三十九条: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与毕业实践考核:
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主要场所在医院,通过临床毕业实习使所学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基本诊疗技术,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必须做到: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执行。组织制定实习安排、实习大纲,选择实习医院,检查毕业实习过程。
2、各院、系由主管院长或系主任负责,具体由教学办、学生办或科教科实施毕业实习全过程。
⑴、制定实习轮转表。
⑵、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⑶、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⑷、负责同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联系,安排好学生的进点实习和生活安排。
⑸、总结和交流临床毕业实习的经验。
3、毕业实习结束,由教务处组织各实习医院对学生进行毕业实践考核,内容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体检、病历书写、X光片与心电图阅读、病历分析等。
临床实习医院的主要任务为:
⑴、要加强对实习医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指导,院应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科室有专人负责实习医生的学习、思想、生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
⑵、实习医生进入科室,主管人员应介绍本院、本科的组织领导、章程制度工作、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⑶、根据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进程,并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
⑷、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实习医师的基本技术操作,对体检病历书写、病情记录等,要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指导,并及时修改。对实习医生所开处方,必须审查签字。
⑸、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与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有深入了解,并及时考察记录,作为实习鉴定及实习评分的一部分。
⑹、指导教师要按规定开展教学查房,要求实习医生报告病历 ,一方面检查实习医师的工作,了解基础理论与技术操作掌握情况,同时也应进行必要的理论讲解、技术指导与经验介绍。
⑺、为满足教学实习需要,各科应根据医教结合的原则,适应扩大病病种的收容。
⑻、实习医生在各种实习结束时,要按学校要求进行鉴定、考核实习成绩,包括实习医生的实际业务水平、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医德医风、遵守规章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