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通知
 
关于表彰奖励高层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人事人才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了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学校有关奖励政策,学校决定对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成功遴选和引进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决定如下:
  一、奖励肿瘤医院5000元。
  二、奖励总医院、第二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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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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