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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天津市教委第六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
| 各院系、大学医院: |
| 根据市教委《关于选拔第六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津教委人〔2008〕11号),结合学校的学科建设与青年教师培养,依据《天津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度天津市教委第六批出国研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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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要求: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计划,是我校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学科与国外大学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高。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年度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保证该项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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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全校共推荐15名。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发展、“211工程”三期建设和天津市十一五综合投资规划的需要从学校和各单位“十一五新世纪优秀人才”中推荐,同时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岁),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英语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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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学校评议推荐的人选,市教委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经测试合格者参加外语培训及考核。英语培训拟于暑期举办,其他语种培训及培训有关事项,根据情况安排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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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2008年6月6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A4纸打印),报送学校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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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tjmuhr@tijmu.edu.cn; |
| 联系电话: 23542518 |
| 附件:1.《天津市高校2008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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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天津市高校2008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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