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医大人事[2007]36号 |
| 各学院、系、部,机关各有关部门: |
| 为了提高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党政管理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现就做好2007年教学单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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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院系要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2006年教学单位 |
| 考核与考核津贴分配办法》精神,由各学院、系、部从教学、科研、管理、创新与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评价,计算出考核所得分数,并将考核得分汇总后于2007年12月27日前分别报各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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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项考核指标的计算时间,自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 |
| 三、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科技 |
| 处负责科研工作相关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相关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人事处、组织部负责管理与效益工作相关指标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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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事处负责各项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报校长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 |
| 五、学校按照文件规定和所得考核分数,将各教学单位考核津贴下达到各学院、系、部发放。其它部门也要在考核的基础上核定相应的津贴额度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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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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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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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单位党政管理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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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单位创新与效益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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