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医大[2003] 26号
 

关于贯彻市教委津教委体[2003]32号文件精神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部、处、馆、所:

  根据津教委体[2003]3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学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1、坚决贯彻市教委指示精神,“五一”全校不放假,其中考试时间不变,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学生不离校。按时认真准确填报“学校分布动态统计表”。各院、系、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要对各类学生情况了如指掌,恪尽职守,工会、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要随时掌握教职员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学校在学生公寓设立隔离区,要有独立的卫生间和生活区。隔离区管理由学生处负责,医疗技术由校医室负责。

  3、严格门卫管理,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师生员工思想工作,在进入校门时主动佩带和出示有效证件,避免出现因检查有效证件的不配合行为,一旦因检查有效证件与门卫发生争吵、被查者所在单位应负责教育工作。

  4、各单位要关心战斗在“非典”防治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工会、人事处、医政处要摸清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5、做好防治“非典”思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各院、系、机关总支、宣传部、团委要大力宣传防治“非典”工作好人好事,弘扬正气,同时要建立追究责任制,对落实上级关于防治“非典”要求不力的,要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天津医科大学防治“非典”领导小组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