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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医科大学200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所:
  2005年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申报工作将在9月5-8日受理。望各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积极推荐,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围绕解决防病治病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选择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2. 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注意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医学与药学相结合;
  3. 鼓励高新技术在研究中的应用及原创性研究,支持可持续深入研究的课题,为申报市级以上课题打下基础;
  4. 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目标,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课题和成果开发课题,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 申请者无任何在研课题(包括校人才基金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课题)和拖期课题;
  3. 重点支持在职的中青年教师(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在副高以下,年龄在4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年龄为50岁以下);
  4. 2005年经各单位评审,推荐到天津市教委的课题未获资助者,可优先推荐校基金课题。
  三、申请要求:
  1. 填写申请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申请书,一九九九年制)一式2份,附申报课题清单(清单表附后)1份及电子版;
  2. 按限额数申报,各院、系限额数见下表;
  3. 研究期限为2年,2005年10月-2007年9月;
  4. 基金资助强度8000元,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5.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在9月8日,过期不候。按单位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6. 各院系同时上报在研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及结题表,课题进展及完成情况与今年批准新课题数挂勾;
  四、拖期课题的清理工作
  为了配合上级单位对拖期课题的清理工作,我校决定对各渠道拖期课题进行清理,各院、系的拖期课题应在9月份前办理好结题手续,在此时间如不能结题者注明拖期原因,院系做出申请延期或终止课题的意见,按上级单位要求,办理延期、撤销项目有关手续。
  申报限额数如下:
总医院  .14项
影像系 3项
药学院    .4项
二 院   7项
生医系 3项
公共卫生学院 .4项
肿瘤医院  7项
检验系 3项
眼科中心   .3项
代谢病医院 7项
护理系 3项
基础医学院  15项
口腔医学院 5项
附:2005校基金申报课题清单报表下载
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处
200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