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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医科大学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大学医院及有关部处:
  为了全面总结我校“十五”期间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快我校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进程,使科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新的跨越,学校决定,在2005年底召开“天津医科大学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中心议题
  1、全面总结我校“十五”期间科技工作;
  2、讨论制定我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3、表彰在“十五”期间为我校科技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讨论和制定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管理条例;
  5、交流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名额、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名额及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名额:拟设科学研究“突出贡献奖”25-30名;“科研管理优秀奖”3-5名。
  科学研究“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②在2001至2005年期间,在科研立项、获得科研经费、申请专利、科研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科研管理优秀奖”评选条件:
  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尽职尽责,管理业务水平较高,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②科研管理工作岗位满3年;“十五”期间,本单位科研立项、获得经费、科研鉴定、科研奖励、申请和获得专利、新药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方面获得显著的成绩,本人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业绩。
  (二)“先进集体奖”名额与评选条件
  拟设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5名。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评选条件:
  ① 先进集体奖以大学医院、院、系为单位申报;
  ② 本单位在“十五”期间,科研立项、获得经费、科研鉴定、科研奖励、申请和获得专利、新药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方面获得显著的成绩;
  ③ 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④ 管理工作严谨规范,服务意识强。本单位能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并及时结题验收,能按时完成上级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突出贡献奖”,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7人。填写推荐表,并附有关依据材料;“科研管理优秀奖”,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人;“先进集体奖”,各大学医院、院、系均可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有关依据材料;
  2、学校科技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委托科技处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以超过半数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确定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4、将推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领导批准。
  (二)申报时间
  附:1、“十五”科技“突出贡献”个人奖推荐表
    2、“十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申报表
    3、“十五”“科技管理优秀奖”先进个人推荐表
    4、填表说明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