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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医科大学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
| 各学院、系,各大学医院及有关部处: |
| 为了全面总结我校“十五”期间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快我校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进程,使科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新的跨越,学校决定,在2005年底召开“天津医科大学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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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中心议题 |
| 1、全面总结我校“十五”期间科技工作; |
| 2、讨论制定我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
| 3、表彰在“十五”期间为我校科技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 4、讨论和制定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管理条例; |
| 5、交流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
| 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名额、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
| (一)先进个人名额及评选条件 |
| 先进个人名额:拟设科学研究“突出贡献奖”25-30名;“科研管理优秀奖”3-5名。 |
| 科学研究“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
| 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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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在2001至2005年期间,在科研立项、获得科研经费、申请专利、科研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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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管理优秀奖”评选条件: |
| 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尽职尽责,管理业务水平较高,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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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科研管理工作岗位满3年;“十五”期间,本单位科研立项、获得经费、科研鉴定、科研奖励、申请和获得专利、新药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方面获得显著的成绩,本人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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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先进集体奖”名额与评选条件 |
| 拟设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5名。 |
|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评选条件: |
| ① 先进集体奖以大学医院、院、系为单位申报; |
| ② 本单位在“十五”期间,科研立项、获得经费、科研鉴定、科研奖励、申请和获得专利、新药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方面获得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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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
| ④ 管理工作严谨规范,服务意识强。本单位能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并及时结题验收,能按时完成上级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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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
| (一)评选办法 |
| 1、“突出贡献奖”,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7人。填写推荐表,并附有关依据材料;“科研管理优秀奖”,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人;“先进集体奖”,各大学医院、院、系均可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有关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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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校科技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
| 3、学校委托科技处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以超过半数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确定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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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将推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领导批准。 |
| (二)申报时间 |
| 附:1、“十五”科技“突出贡献”个人奖推荐表 |
| 2、“十五”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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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十五”“科技管理优秀奖”先进个人推荐表 |
| 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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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