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您所在的位置 -> 科研成果

关于2006年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大学医院:
  为做好今年的科技奖励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2006年科技奖励工作的仍按津医大人事[2004]7号《天津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修订稿)》进行奖励申报工作。
  二、科技成果奖励 奖励范围为:2005年度申报的获奖项目,包括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三大科技成果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及获得校级成果奖者。
  三、科研项目奖励 奖励范围为:学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学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973”、“863”项目。
  四、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 奖励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我校职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申报论文奖励要求附原文及检索证明并注明影响因子。
  五、申报程序 由获奖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经所在院(系)、部、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6年7月7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芮云英老师。
 
附:《天津医科大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下载
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处
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