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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
| 各院系、各大学医院: |
| 为做好今年的科技奖励工作,特通知如下: |
| 一、2006年科技奖励工作的仍按津医大人事[2004]7号《天津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修订稿)》进行奖励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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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技成果奖励 奖励范围为:2005年度申报的获奖项目,包括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三大科技成果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及获得校级成果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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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研项目奖励 奖励范围为:学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学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973”、“86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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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 奖励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我校职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申报论文奖励要求附原文及检索证明并注明影响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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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报程序 由获奖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经所在院(系)、部、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6年7月7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芮云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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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天津医科大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