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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07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大学医院,各院、系
  市科委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07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包括项目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周一),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二、今年申报有较大变化的是,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涵盖往年的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基金、攻关培育计划和社发基金三类计划,资金补助档次分为20万元、30万元,预计资助100项。要求教师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
  三、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开发类重点项目、公益类重点项目和软件专项项目。
  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和公益类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软件专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2007年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
  四、资金预算
  市科委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档补助资金的资助办法。各位老师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时,应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申请项目的单位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资金预算书在申请财政拨款项下不能填写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贷款贴息费;不能填写期初运行费;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只填写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单价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仪器设备填在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单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购置和试制设备应另外填写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表。发生试验外协费超过该项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20%或单项外协费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4、申报天津市科委项目,开户银行一律填写为"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帐号为"095-13243506-1",开户名为"天津医科大学"。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报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软件专项项目,填写统一的"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
  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只填写"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附件中下载。
  "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书和附件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项目附件一般包含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附件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上述附件内容但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项目评估时将不予确认。
  "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可用移动硬盘、优盘、软盘等拷贝)。且分别附
  《2007年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一份,《2007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一份;《2007年天津市科技计划建议书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一份。
  各位老师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申报单位说明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承担承担单位公章:请注意这点!接市科委的最新的通知,此处公章盖校章(法人章)虽然前面填写的是天津医科大学××学院,也要盖校章。
  3.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需有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所有参加不能超过两项;2006年9月1日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4.起始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的2007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7年4月---2010年3月,实施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5.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初步评审意见,本栏目要求学院填写意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请各位老师以学校的口气填写此栏目(字数不要过多,言简意赅)
  日期也请各位老师帮忙填写一下,一律填写为:2006年9月18日
  6.不受理的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我委对此类项目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2006年12月31日后项目申请人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项;有在研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新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3)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06年9月21日报送到科技处一份,待审查盖章后,再行复印。
  联系电话:23542604;23542596
  附件1: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附件2: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附件3:2007年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4:2007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5: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附件6: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
  附件7:2007年科技支撑计划形式审查表
  附件8:2007年科技计划建议书形式审查表
  附件9:2007年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表
科技处
20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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