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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医科大学200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大学医院,各院、系、所
  2006年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申报工作将在10月18-20日受理。望各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积极推荐,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围绕解决防病治病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选择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2. 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注意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医学与药学相结合;
  3. 鼓励高新技术在研究中的应用及原创性研究,支持可持续深入研究的课题,为申报市级以上课题打下基础。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 申请者无任何在研课题(包括校人才基金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课题)和拖期课题;
  3. 重点支持在职的中青年教师(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实验技术人员,副高职称以下;
  三、申请要求:
  1. 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4份,附申报课题清单(清单表附后)1份及电子版;
  2. 按限额数申报,各院、系限额数见下表;
  3. 申请人报告时间为7分钟,评审专家提问4分钟;
  4. 研究期限为2年,2006年11月-2008年10月;
  5. 资助额度1万元,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6.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在10月20日,按单位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7. 各单位同时上报在研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及结题表,课题进展及完成情况与今年批准新课题数挂勾。
  申报限额数如下:
基础医学院 11项 总医院 11项
二 院 7项 肿瘤医院 7项
代谢病医院 6项 口腔医院 5项
药学院 4项 公共卫生学院 4项
生医系 2项 护理学院 3项
检验系 2项 眼科中心 2项
影像系 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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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处
200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