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2008年度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
| 各大学医院,各学院、系: |
| 2008年度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1.2008年面上项目经费额度为10万元。请申请人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
|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该条件的需由三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含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加人员合计不得超过两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60岁以下。
|
| 3.项目申请指南、具体申报要求、及“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Ver7.0”,从天津市科委网(www.tstc.gov.cn)下载。
|
| 4.填写“申报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校内填写到院系。 |
| 5.本次申报的面上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8年4月---2010年9月,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
| 6.各项目申报单位按时、按项目控制数申报,务必于6月14日前将申请书(简单模式:含立论依据、研究内容、方法、创新之处等重要内容)一式四份和PowerPoint电子版送交科技处。6月15日由科技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为保证评审顺利进行,评审会现场概不受理ppt电子版。
|
| 各单位项目申报限额数如下: |
| 总院10项;基础医学院10项;二院8项;肿瘤医院8项;代谢病医院6项;公卫学院4项;药学院4项;生医系4项;口腔医院4项;护理学院2项;眼科中心2项;检验系2项;影像系2项。
|
|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申请: 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有半年以上出国、出差任务;在2007年5月31日前承担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
| 附: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填报说明
|
| 2008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
|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Ver7.0
|
| 上报清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