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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教委2007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
| 各大学医院,各学院、系、部: |
| 2007年度市教委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望各单位按照市教委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严格筛选,积极推荐,按限额数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校园网科技处网页科研计划中《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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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市教委课题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我校限额为一般项目30项。各单位同时做好教委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按上报时间上交书面总结材料,课题完成情况与今年批准课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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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项目申报限额数如下: |
| 总医院8项,基础医学院8项,肿瘤医院6项,二院5项,代谢病医院3项,公卫学院2项,口腔医院2项,药学院2项,生医系2项,眼科中心2项,检验系1项,护理学院1项,医学人文系1项,影像系1项,外语部1项,图书馆1项,体育部1项,国际交流处1项。12月7日由科技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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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注意: |
|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岗人员,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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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的项目(含相近课题)不得申报。如发现多头申报,将取消项目申请人的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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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 |
| 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
| 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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