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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及
“天津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度科技成果奖推荐及遴选“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及“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项目
  二、材料要求
  凡申报《天津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奖》项目,交申报书和必要的评价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经专家评审后,如被推荐天津市科关于受理200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文件,推荐材料的数量在原基础上增加一份。申请奖励的有关文件和相关录入系统请到天津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三、时间安排
  1.报奖项目如果没有进行成果登记,请在5月12日之前完成。
  2.5月15日之前,完成暨遴选“天津市科技奖”“天津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奖”评审项目工作。
  3.5月18日之前完成“天津市科技奖”推荐工作。
  四、 名额分配
  根据天津市科委“关于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从本单位2007年度组织登记的科研成果中五比一遴选优秀项目推荐上报。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单位
登记数
推荐市奖数
推荐校奖
总医院
63
12
2
肿瘤医院
31
6
1
二院
11
2
1
基础医学院
5
1
1
代谢病医院
1
口腔医院
6
1
1
眼科中心
1
1
公共卫生学院
5
1
1
药学院
5
1
1
生医系
1
1
合 计
128
24
11
  
  五、每项参评项目交100元评审费。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的时间安排上报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附:1、关于受理200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天津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奖申报书封皮
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处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