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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全国“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高校、职业院校、市教委直属单位、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我市关于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现转发上述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提醒相关注意的问题:

1、欲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本次课题申报人有关规定条件(如青年基金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相关条款要有信誉和经费保证的明示。

2、各申报课题须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再经其(上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侯。

3、市规划办报送受理时间:2008年5月12日—15日

4、课题申报材料: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论证表5份,(均用A4纸印刷,左装订)配套电子版材料1份。另附单位上报课题总目录的文本材料和电子版(Word):

 

(单位)报送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总目录

序号

申请人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学科分类

所在单位

1

 

 

 

 

 

2

 

 

 

 

 

 

5、本次课题申报类别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本次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等相关附件,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7、天津教育科学规划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天津市教科院)-806、807房间,联系电话:23001007  23051801

 

 

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

课题申报材料: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5份,(均用A4纸印刷,左装订)配套电子版材料1份,报科技处。
报送受理时间:2008年5月12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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