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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医科大学2008年度科学基金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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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部: |
| 2008年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申报工作将在2008年10月下旬受理。为了逐步提高我校社会科学研究实力与水平,增强我校教师申报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竞争力,从今年开始,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分为: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两类。望各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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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
| 1. 申请者无各级在研或拖期课题,年龄在45岁以下的现岗人员(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副高级以下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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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
| 二、申请要求: |
| 1. 申请人从科技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各单位按限额申报,附申请课题清单1份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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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研究期限为2年,2008年11月-2010年11月; |
| 3. 基金资助强度1万元(社会科学类科题为2000元),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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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申请人报告时间为6分钟,评审专家提问3分钟; |
| 5. 上报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及结题表,今后将按照各单位课题完成情况,严格制定申报限额数并与批准课题数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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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为配合上级单位对我校承担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决定对各级项目、课题进行清理。各院、系的今年应结题和拖期课题务必在2008年底前办好结题手续,无正当理由拖期的课题将中止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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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限额数如下: |
| 总医院9项、基础医学院9项、肿瘤医院 8项、二院6项、代谢病医院4项、口腔医院4项、药学院3项、公共卫生学院3项、生医系2项、、眼科中心2项、检验系2项、
影像系1项、护理学院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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