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所:
2004年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申报工作将在近期开始受理。望各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围绕解决防病治病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选择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课题;
2. 提倡多学科联合与合作,注意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医学与药学相结合;
3. 鼓励高新技术在研究中的应用及原创性研究,支持可持续深入研究的课题,为申报市级以上基金课题打下基础;
4. 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目标,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课题和成果开发课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申请者无在研课题或拖期课题;
3.申请者年龄限在50岁以下的在职人员(离、退休和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
三、申请要求:
1.填写并附申请课题清单1份,申请书一式2份,(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申请书,一九九九年制);
2.按限额申报(限额数见下表);
3.研究期限为2年,2004年7月-2006年6月;
4.基金资助强度8000元,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5.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在6月25日,按单位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6.上报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及结题表,课题完成情况与今年批准课题挂勾;
7.为了配合上级单位对拖期课题的清理工作,我校决定对各渠道拖期课题进行清理,各院、系的拖期课题应在七月份前办好结题手续,在此时间如不能结题要注明拖期原因、与院系意见,情节严重按项目撤销办理有关手续。
申报限额数如下:
单 位 |
申报数 |
单 位 |
申报数 |
总医院 |
12 |
影像系 |
2 |
二 院 |
6 |
生医系 |
2 |
肿瘤医院 |
6 |
检验系 |
2 |
代谢病医院 |
5 |
护理系 |
2 |
口腔医学院 |
5 |
药学院 |
3 |
眼科中心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基础医学院 |
14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