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天津医科大学200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

  2004年度天津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申报工作将在近期开始受理。望各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围绕解决防病治病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选择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课题;
   2. 提倡多学科联合与合作,注意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医学与药学相结合;
  3. 鼓励高新技术在研究中的应用及原创性研究,支持可持续深入研究的课题,为申报市级以上基金课题打下基础;
  4. 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目标,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课题和成果开发课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申请者无在研课题或拖期课题;
  3.申请者年龄限在50岁以下的在职人员(离、退休和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

  三、申请要求:

  1.填写并附申请课题清单1份,申请书一式2份,(天津医科大学科学基金申请书,一九九九年制);
  2.按限额申报(限额数见下表);
  3.研究期限为2年,2004年7月-2006年6月;
  4.基金资助强度8000元,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5.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在6月25日,按单位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6.上报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及结题表,课题完成情况与今年批准课题挂勾;
  7.为了配合上级单位对拖期课题的清理工作,我校决定对各渠道拖期课题进行清理,各院、系的拖期课题应在七月份前办好结题手续,在此时间如不能结题要注明拖期原因、与院系意见,情节严重按项目撤销办理有关手续。

  申报限额数如下:

单 位
申报数
单 位
申报数
总医院
12
影像系
2
二 院
6
生医系
2
肿瘤医院
6
检验系
2
代谢病医院
5
护理系
2
口腔医学院
5
药学院
3
眼科中心
2
公共卫生学院
3
基础医学院
14
   
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处
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