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制度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为校历双周星期日晚在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召开。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由常务理事主持,各部门总结汇报工作,理事长及指导教师听取汇报并作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由各社团第一负责人轮流主持,各社团负责人汇报近期社团工作,理事长或常务理事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指导教师在会上做指导工作。 理事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理事会负责制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总体工作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具体计划;统一领导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规范社团管理,引导社团活动,协调社团关系。 以上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中心负责。 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注意保持会场环境卫生。 无故不参加例会者,视情况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至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