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最好不带入病房。

传染病员不允许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经医生允许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

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

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得谈论有

碍病员健康和治疗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

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

物,节约用水用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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