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系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 2005 年 11 月 日通过)
为了进一步健全医学影像学系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领导班子议事范围
凡属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系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1 .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度工作计划。
2 .专业设置、调整的方案。
3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员的调进调出。
4 .本单位的人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改革方案。
5 .本单位事业经费的重大支出、基金管理办法和津贴分配办法(一次性支出 5000 元以上项目须经党政议事会议共同决定)。
6 .七年制、本科生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方案。
7 . 本单位教职工的聘任方案和考核办法。
8 . 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重要奖励和处分以及面试研究生的推荐。
9 .其他需要系党政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领导班子议事原则
1 .贯彻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原则。议事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3 .充分酝酿的原则。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总支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4 .平等议事的原则。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5 .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6 . 会议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议事程 序
1.班子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要及时、准确拟订议事决策议题。
2 .班子会议由党总支正、副书记,正、副系主任、党总支委员参加。需要时,可召开系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列席会议〕 就本单位的有关重大事项通报情况,听取和征求意见。
3 . 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奖惩、任免,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时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4 .班子会议 一般由党总支书记及系主任共同主持 。 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每次班子会议均应作记录。
5 .主持会议的领导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班子成员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要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作出决定。 对重大事项的决定要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断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6 .班子会议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
7 .班子会议作出的决策和决定事项应指定班子成员或有关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本试行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试行意见由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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