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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发动群众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头争;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保卫学校内部安全,整顿好内部治安秩序。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二、在党委和校长的统一署下,指导和协同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对学校治安保卫情况经常调查、分析、总结汇报,主动提出建议,积极当好党委和校长的参谋。
三、在党委、校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向全校统一部署政治,治安保卫工作和防火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积极防范,预防刑事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天津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若干规定》,严密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机密、要害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的薄弱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要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向,积极进行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五、积极查破—般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科技情报的行为做斗争。
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保卫、保密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敌情教育、法制教育列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切实做好外事保卫工作,确保重要外宾和首长的安全;保证校内重大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
九、配合有关部门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追查破坏事故,处理重大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十、领导各部、处、系、所、医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对治保人员的政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思想工作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与骨干作用。
十一、在校长的统一部署下,协同公安防火部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十二、加强对校卫队的管理和教育,充分发挥校卫队在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十三、做好值班室对外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管理好集体户口及办理边境、出国、身份证等手续工作。
十四、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每季度或每学期研究一次档案工作。
十五、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十六、随时承担党委、校长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各项任务。
十七、做好本部门育龄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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