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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  

一、纪委办公室具有监督权、检查权、建议权、处分权。

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院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和遵守党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四、协助院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院所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务院务公开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及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五、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协助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规划,加强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党风方面问题的反映、检举和控告;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存异的申诉,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八、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九、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

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变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一、定期对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定期参加意识形态研判会,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开展情况;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十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重点对工程建设、药品及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红包”治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等涉及人、财、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托职工、患者及社会监督员等多渠道获取信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建设。

十三、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及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