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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一、在院所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工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院所党委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民主讨论。

三、配合院所党委,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思想素质。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院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参政议政意识,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入会教育,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六、组织职工开展技能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迫害妇女的行为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九、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生活困难职工帮扶。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